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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0學年度第二學期 因應疫情調整授課方式及學期成績說明

公告類型: 防疫專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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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本校111/5/18防疫會議決議,有關本校第15-18週課程授課方式及學期成績繳交,說明如下:

1. 第15-16週:授權教師得因應課堂實際需求及取得全部修課學生同意下,實施遠距教學。
2. 第17週:教師可以提前於第17週辦理期末考試(可以來校實體考試或線上考試,由授課老師決定),以因應確診者/居隔者無法如期考試之情境,並可於第18週給予補考之機會。
3. 第18週:如未提早於第17週期末考試,則該週可維持期末考試。如第17週已舉行期末考試,則本週,由教師及學生共同決定遠距或實體授課。
4. 若有部分同學同意遠距、部分同學要實體之情況,老師可以採進行部分學生遠距及部份學生實體教學之混成教學。
5. 論文口試可以由指導教授決定實體或遠距口試後,經研究生同意向所屬系所提出申請備查。
6. 學期成績輸入期程與方式皆不變。
7. 授課方式後續將依疫情狀況及CDC、教育部相關規定,做滾動式調整。

發布日期: 2022/05/18 至 2022/06/18